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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办事指南※ >>           申报独生子女病残鉴定的程序
1、病残儿父母双方向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写书面报告,并递交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, 由单位或居委会加具病残的基本情况意见;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审核户口簿、证明材料后,开出介绍信到区计生服务站自测检查。
2、逢周一上午在区计生服务站为办理申请二孩时间。女方须带小孩到服务站进行目测检查, 同时携带以下资料:街道计生办介绍信、本人申请报告和单位证明、诊断证明书和历年病历资料、检查报告单、母亲近三个月查环查孕证明、母子(女)近期半身合影2寸照片三张。经审查符合规定的,交30元的鉴定费后,领取一式三份《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》。
3、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批表,夫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及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加具意见盖章后,交区计生服务站审查。
4、申请人携申请表,凭区计生服务站的介绍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,检查后把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交回区计生服务站进行有关的鉴定。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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